3月5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。提交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,6次提及保险,涉及农业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、长期护理保险、出口信用保险等重点领域。作为“经济减震器”和“社会稳定器”,保险在构筑民生保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。
政府工作报告明确,将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
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城镇化率增长,我国家庭结构日益简化,老年群体与子女同住比例下降,我国老年人对社会的养老需求上升。同时,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,高龄老人,以及失能、半失能老人比重增加,对照护机构护工的需求将明显增加。
此前,原银保监会曾于2023年3月发布《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》,转换业务试点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展,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,经营普通型人寿保险的人身险公司均可参与转换业务试点。
当下,各头部公司中,某人寿已在40多个城市开展69个长期护理保险项目,覆盖3500多万人;泰康养老自2017年起全面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,至2023年中旬,累计参与北京等28座国家试点城市,扬州等18座自行试点城市的承办服务工作,服务覆盖近3000万人。
长期护理险方面,全国政协委员、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吴楠提议,加快推广全国长护险服务、创新长护险保障模式、优化精算管理基金筹资和支付,同时,加强照护服务队伍建设,注重人才培养可持续性发展。
全国政协常委、民建中央原副主席周汉民建议,总结各地试点经验,探索在全国层面形成统一规范的评估标准和专业独立的评定机制。对于评估标准、评估机构、评估人员分别出台明确细化的指标体系,加强信息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,认真把好“准入关”。
全国政协委员、贵州新基石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颖则建议,尽快建立全覆盖的长期护理保险,让更多的失能老人能够支付护理费用,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,帮助老年人享有更加尊严和舒适的晚年生活。